✔ G-1签证持有者就业指南
G-1签证原则上不允许就业,但如果满足某些条件,则可以允许有限的就业。
我们将解释G-1签证的就业资格和申请流程。😊
G-1签证概述
G-1签证颁发给因人道主义原因在韩国停留的外国人。
- 难民申请人
- 长期留院接受医疗治疗的外国人
- 因司法部长认可的特殊原因而居留的外国人
韩国法务部禁止持有 G-1 签证的外国人从事就业活动,但经法务部许可,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就业。
换句话说,为了维持该国的最低生活水平,移民局在收到申请后,会进行适当的审查,并允许在除限制就业行业(如简单体力劳动)以外的行业就业。
G-1签证就业身份
由于这不是工作签证,您必须获得“工作活动许可证”才能工作。
就业资格条件
- 申请难民身份 6 个月后:您可以在 6 个月后申请工作许可。
- 需事先获得司法部的批准:您必须获得一份工作许可证,其中需注明您的雇主和工作条件。
仅限允许的职业:不允许从事一般简单的体力劳动,就业仅限于某些行业。
(符合条件的职业——简单劳动(住宿、餐饮、建筑等)/娱乐(酒吧、成人娱乐场所等)/对青少年有害的行业/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业/私人辅导等。)
有资格获准从事其居留身份所允许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的人员
| 活动许可 |
| G-1-5 因人道主义原因(例如怀孕或分娩)而需要帮助的人 |
| G-1-6 持有人道主义居留许可但未被承认为难民的人员 |
| G-1-7 事故中遇难者的家属等。 |
| G-1-11 需要人道主义考虑的外国公民,例如卖淫或性暴力受害者 |
| G-1-12 人道主义援助人员家属 G-1-6 |
| G-1-99 因其他国家利益或人道主义原因而不得不停留的外国公民 |
| 禁止的活动 |
| G-1-1:申请工伤赔偿或接受住院治疗的人员及其家属 |
| G-1-2:正在接受疾病或事故治疗的人员及其家属 |
| G-1-3:处于各种诉讼(民事、刑事)过程中的人员 |
| G-1-4:拖欠工资者和难民申请人 |
| G-1-9:因怀孕、分娩等原因需要居留的外国公民。 |
| G-1-M:寻求治疗或康复的人员及其陪同家属 |
| G-1-10:持 B-1、B-2 或 C-3 签证入境后需要长期治疗的外国患者。 |
无法工作或许可证被取消的条件
- 如果申请难民身份至今不足6个月
- 未经司法部许可
- 如果您从事的工作并非允许的职业
- 雇主非法雇佣(非法雇佣)
- 如果您在变更营业地点后未取得新的许可证,则可能会出现问题。
如果非法活动被发现,则会面临不利后果。
- 强制遣返和入境禁令:如果发现非法就业,您可能会被强制遣返,并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被禁止进入韩国。
- 罚款和刑事处罚:不仅从事非法雇佣的外国公民,而且明知故犯雇用外国公民的雇主也可能受到处罚。
- 签证延期或变更不得进行:如果您有非法就业记录,则可能难以延长您的 G-1 签证或变更为其他签证。
- 对难民身份认定产生不利影响:如果难民申请人从事非法就业,可能会对难民身份认定过程产生不利影响。
G-1签证就业程序
第一步:检查您是否符合就业资格
首先必须核实G-1签证申请人是否符合就业资格。
- 确认外国人登录证居留身份(G-1)(您还必须确认签证是否附带活动许可)
- 检查申请难民身份之日起是否已满6个月
- 请检查您的停留期限和护照有效期。
- 检查就业情况和就业能力
第二步:申请工作许可
请先预约前往您所在辖区的移民局办理业务。
您必须准备以下文件,以便申请在 G1 居留身份之外工作。
- 工作许可综合申请
- 护照
- 外国人登记卡
- 劳动合同
- 营业执照副本
- 租赁协议或居住证明(房东身份证复印件)
- 入境费:120,000韩元
司法部审查和批准决定
步骤 3. 求职活动
您可以开始从事经批准的职业并在经批准的工作地点工作。
如果你的工作条件发生变化,你需要重新向司法部提出申请。
第四步:每六个月维持并更新您的居留身份。
G-1签证原则上并非长期签证。如需长期就业,签证持有人必须每六个月续签一次居留和工作许可。
✔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,请参阅韩国法务部移民局或韩国人力资源开发署的官方网站,或直接联系相关机构。
📌 出入境管理处网站: www.immigration.go.kr
📌 HRD Korea 网站: www.hrdkorea.or.kr